4、政府项目“代建制”模式的法律风险防范
  1970-01-01

 

       针对代建制可能产生的风险,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风险控制和管理。
        1、完善政府投资决策与监督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文本。
        2、加强代建机构的培育,明确代建机构的资质要求。推行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认证制度,不断增加代建机构数量,形成竞争的代建市场。建立有效的舆论监督和举报制度,确保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3、实行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制度。代建单位应提供履约担保,政府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向代建单位提交支付担保,政府支付担保金额与代建单位的履约担保金额相等,解决承包商或代建单位的道德风险问题和逆向选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