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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电力公司聘玺名为常年法律顾问
    2015年5月20日,我所与天津滨海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我所被该公司聘为常年法律顾问。

    天津滨海电力有限公司(天津滨海燃气电厂),成立于1998年9月8日。由中国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三方投资按4:3:3比例出资建设。注册资本金9446万元。公司位于天津市塘沽区,海河以南,临近天津港,占地3.2公顷。公司在天津市开发区注册,属国有中型发电企业。公司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发电,总装机容量56MW,是华北地区第一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1999年投产发电后,改善了天津地区能源结构,增加了电网调节和天津能源支撑能力,是名副其实的绿色环保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