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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聘玺名为常年法律顾问
    2011年5月24日,我所主任陈玺名律师与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董事长刘瀚锴先生进行了友好的交流,签署了常年法律顾问协议,陈律师被聘为该交易所的常年法律顾问。

    天津矿产资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及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天津金融改革先试先行政策的指导思想,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

    作为中国金融改革创新的试点单位,天津矿产资源交易所拟注资两亿元打造一个东北亚地区管理最先进、资讯最全面、服务最完善的矿产资源现货电子交易所。该交易所以“立足环渤海,面向东北亚,连通全世界”为发展目标;以铜、铝、铅、锌为拳头产品,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适时推出石油、天然气、钢铁商品、煤炭商品、稀土资源商品等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的相关服务。交易所实行会员制,采取24小时连续现货交易模式,时间及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