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玺名资讯||协和商事(天津)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签订战合作框架协议,陈玺名被聘为特邀人民调解员
       
      2020年 12 月 24日上午,协和商事(天津)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举行。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兼副院长吴立群、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庭长王兵、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副庭长郭郁、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副庭长邓晓萱、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法官周锦涛、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干警刘文扬、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干警张世萌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协和商事(天津)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陈玺名和张洁出席了签约仪式。
 

       吴立群副院长、特邀人民调解员陈玺名代表双方签约。


       本次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还有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公信金融调解中心和天津市宁波商会调解中心。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郑博文和董婧、天津市宁波商会调解中心王德君和张辰萍、天津市滨海新区公信金融调解中心张红和韩冬雪等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后,三中院吴立群副院长作了重要讲话,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作了明确指导和要求,希望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充分发挥自身调解组织化解纠纷作用,积极参与三中院商事纠纷的调解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贡献自身力量。吴院长同时希望受聘的特邀人民调解员能劳记使命、勤勉履职、廉洁为民、依法调解。


       协和商事(天津)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由几十家在津商会和协会共同发起设立,旨在调解商事纠纷,系公益性非盈利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和商事的宗旨是调解化解商事纠纷,促进经济建设。调解范围包括知识产权纠纷、股权纠纷、建筑房地产纠纷和商事合同纠纷等。且调解委员会中的律师调解员,在以上商事争议处理方面都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对于纠纷的调解,协和商事始终坚持“多元共治,诉源治理;调解优先,自愿合法;问题导向,源头治理”的原则,努力推动源头化解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