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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为心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基金协会审核
2017年5月12日,我所张洁律师负责承办的心悦(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核。
 
我所承办律师团队通过尽职调查、协助整改、完备各项规章制度、内部审核、撰写法律意见书等系列工作,为心悦(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工作提供了优质且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客户对我所承办律师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专业高效的工作能力表达了高度认可与赞赏。
 
为加强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社会监督,实现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有效、动态管理,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过程中,需要提交专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需要对申请机构的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分支机构情况、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外包情况、合法合规情况、高管人员资质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玺名律师事务所在资本市场领域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近年来为多家PE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近期受多家PE委托,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本所受理的基金公司中,有的是已成立尚无产品的企业,有的是已发售产品的企业,有的是原来兼营了与私募基金业务有冲突的业务,有的是高管人员不符合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各基金公司的特殊情况,本所量身定做解决方案,努力帮助现有基金整改以达到合法合规经营的状态,顺利通过了基金协会和证监会的审核。
 
金融资本市场领域的法律服务是玺名律师事务的主营业务之一。本所具有专业完备的律师团队,在私募基金的设立及募集过程中为基金发起人、管理人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并为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水平法律服务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