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970-01-01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首先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即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申诉书内容不完整的,当事人可在仲裁委员会指导下进行补正,并按规定时间提交。第三,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