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确定技术秘密应遵循怎样的程序
  1970-01-01

 

凡是在科技开发工作中产生了技术秘密,应该由完成人和项目组迅速提出,及时经过企业技术秘密审定小组或者委员会的审定,一旦通过审定,该技术称为本企业的技术秘密后应该履行以下程序:
 
(1)立即形成一个文字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技术秘密的名称。
②技术秘密的编号。
③技术秘密的完成人。
④技术秘密的核心和关键点。
⑤技术秘密的涉及范围和知情人。(人数越少越好)
⑥技术秘密的保密期限(一般3~5年,特殊技术秘密10年)。
⑦技术秘密的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
⑧技术秘密的对外单位许可使用和转让情况。
⑨技术秘密效益提成情况。
 
这个文字材料是技术秘密的档案,要数据准确,格式正规,随时填写,随时备查。
 
(2)同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已经签订的需要再次重申。
 
(3)定期跟踪技术秘密的实施情况,在保密期限内,如果该技术秘密丧失价值,不具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应该履行程序,提前解除秘密。如果该技术秘密保密期限已经到期,但是仍然没有丧失价值,应该实事求是,履行程序,延长该技术的保密期限。
 
(4)研究企业竞争对手的有关技术秘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