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网站首页
关于玺名
主任致辞
律所简介
机构设置
律所文化
律所党建
律所工会
业务领域
政府法务
公司治理
股改上市
私募股权
建筑地产
知识产权
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劳动人事
诉讼仲裁
专业团队
专业人员
专家顾问
行政人员
律所新闻
玺名研究
研究中心
玺名文章
玺名资讯
社会责任
人民调解
保护协会
奖教基金
工作机会
人才理论
执业律师
实习律师
其他岗位
联系我们
业务领域
政府法律顾问事务部
公司治理法务部
股改并购/四板/三板/科创/IPO
私募基金与股权激励法务部
建筑与房地产法务部
知识产权法务部
刑事法律事务部
婚姻家庭
劳动人事法务部
诉讼仲裁法务部
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业务领域
>
知识产权法务部
>
专利
>
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
1970-01-01
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利代办处,目前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以及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国防专利分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
上一篇:
如何办理专利申请
下一篇: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