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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被四川省政府驻津办聘为法律顾问
    2015年4月10日本所与四川省政府驻天津办事处签订合作协议,本所被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天津办事处聘为法律顾问。
   
    签约仪式在河西区围堤道与隆昌路交口中冀宾馆院内贵宾楼二楼会议室举行。四川省政府驻天津办事处领导、市(院)挂职人员、川籍在津社会各界人士、部分天津赴川投资企业代表出席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后,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天津办事处主任何雨介绍了四川经济发展情况。何主任表示,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政府也要依法行政,此次聘请玺名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就是为了保障驻津办工作的合法性,同时为在津川籍企业和人士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我所主任陈玺名律师介绍了玺名律师事务所的创立和发展历程,以及玺名律师目前的业绩。陈主任表示将努力为四川省政府驻津办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驻津办工作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维护驻津办及在津川籍企业和人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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