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协议收购“棱光”
  1970-01-01

 

珠海恒通置业是以国有法人股为主的股份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航运、高科技、商 贸、文化、旅游,公司发展迅速,实力雄厚,意欲在上海选择较大的投资项目。棱光实业是由国营上海石英玻璃厂改制而成的上市公司,它的最大控股股东为上海建材集团,主业为半导体用多晶硅而非建材产品,受整个行业不景气的影响,主营业务利润甚微,经营艰难,其国家股为1879.9万股,占总股本的55.62%,上市流通股数为1100万股.占总股本的32.55%,属沪市中小盘三线股。1994年4月28日,三家公司协商达成协议,由恒通以每股4.3元的价格受让棱光国有股1200万股,成为棱光实业的第一大股东,占棱光总股本的35.5%。该项协议收购使恒通获得一条低成本进行资本市场的有效通道,若要在二级市场完成,恒通至少需要花费约2亿元资金,而通过协议受让国有股的方式,只花了四分之一的资金。收购完成后,恒通将通过棱光重点发展电子式电能表,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其未来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建材集团获得5000多万元资金进行资本运营,取得了巨大的效益。恒通与建材集团作为棱光的两大股东,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影响力,有利于改善棱光的公司素质、投资结构、产品结构。因此,这种善意收购对于各方均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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